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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教师培养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21-12-15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适应新时代工程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队伍,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教师培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领军人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根据学校新时代人才培养新发展需求及与之对应的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搭建平台、完善政策、加强保障等体系化建设措施,建立健全对教师的系统性支持,推进培养培训模式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第三条 教师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建设一支育人本领高、教学能力强、结构优化、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教学骨干和创新人才。

第四条 教师培养聚焦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服务技能、社会服务能力等。

第五条 教师培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培养模式。中心党总支主要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培养,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培养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中心办公室、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分中心负责培养方案具体措施的制定、协调与落实。

第六条 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党总支应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过程中。

加强青年教师理论学习制度。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加强青年理论学习。

第七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地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一)激发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严守教育教学纪律,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 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定期在中心开展教书育人先进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落实中心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对新入职教师,要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参加学校入职培训课程,注重对师德师风树立的培养,尽快融入中心工作环境;系统学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通论,正确理解教师的本质内涵,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以身立教。

第八条 加强教学能力培养。

(一)组织公开课。鼓励教师开设公开课,邀请同行听课、专家评课,提供交流平台,锻炼教学能力,尽快掌握教学技巧,提高教学水平。

组织教学竞赛活动。举行教学竞赛,锻炼教师教学基本功,提高教学能力;鼓励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检验教学水平,交流学习各种教学方法与手段。

观摩名师课堂。组织深入到校内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功底深厚的教师的课堂中去,对名师在教学内容设计、教材把握程度、课堂调控技巧、师生互动处理、教学形式运用、课程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学习、分析、理解,逐渐揣摩出自己的教学风格。

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围绕学校新时代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新要求,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参与学院课题研究等措施,加强教师自身创新能力和指导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营造浓厚的教师交流研讨氛围。通过成立教师学习小组等措施,为教师搭建专业发展、思想交流、教学研究、科研探讨、成果共享的平台。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讨,举办各类学术活动,拓宽教师教育教学和文化视野,提升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水平,使不同学科之间融合、渗透,促进青年教师素质、修养、教学和科研等综合能力的提高。

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根据青年教师实际情况配备导师,加强过程化管理,制订个人职业成长“一师一策”,明确任务,逐一落实,着力教学水平与培育创新能力提升。

第九条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培养。围绕教师课程、教材和教学需求,积极组织开展研究能力提升讲座或培训,设立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引导教师结合所授课程,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以科学研究指导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研究能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院研究课题中,不断积累研究经验。落实中心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组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结合实际需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学术研讨交流会议,及时了解学术前沿知识、经验、成果。

加强学习能力培养。充分利用好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分中心、青年教师学习小组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好理论与业务学习。支持青年教师进修培训,学历学位提升等继续教育,鼓励青年教师树立终身学习意识,进一步提升学历学位,增强学习能力。根据学校和中心工作安排,结合个人实际,支持青年教师拓展教学和研究的国际视野。

第十条 加强科研服务技能培养。结合一流本科人才培养需要,加快“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与学院、企业等互联互动,全面提升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技能专业化考核,积极开展技能鉴定、技能培训服务。

第十一条 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心实践育人特色和优势,支持教师对外开展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

第十二条 注重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加强教学特色培育,组织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课程与教材建设,鼓励申报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课题,将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凝练形成教学成果;加强课程与教学深入研究,形成实践教育教学研究方向。

第十三条 加强制度保障,建立相应工作检查和督办机制,加强过程化管理,保障各项培养举措顺利实施;加强资源保障,加强软硬件建设,最大程度满足教师教学与科研的需求。

第十四条 加强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保障。在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优秀教材建设等方面向教师倾斜,鼓励和引导教师潜心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等研究。

第十五条 激励机制。实行考核激励。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年终考核奖、优秀教师评比等形式,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20211129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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