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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U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创客空间运营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3-23   点击数:[]

一、创客空间以项目为主体进行申请。

二、创客空间项目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创客空间管理办法;

2.乐于动手制作,认同创客精神。

三、创客空间的项目申请程序是:

1.通过创客空间官方邮箱提交申请表;

2.创客空间运营团队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

3.专家评审通过。

四、项目申请通过者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创客空间学习、交流和制作的权利;

2.参加创客空间活动的权利;

3.对创客空间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发起或参与创客活动的权利;

5.申请加入和退出创客空间的权利;

6.使用创客空间资源的权利。

五、创客空间项目申请者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空间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

2.自觉实践创客的创新创业精神;

3.分担创客空间公共服务工作;

4.与其他人共享创客空间环境、工具设备;

5.不损坏设备,不将工具带出创客空间,不伤害他人;

6.定期打扫创客空间卫生;

7.协助空间进行维护、维修、报告和急救等工作;

8.分享专业知识技能与项目经验;

9.积极参与创客空间的活动,协助创客空间管理;

10.积极努力地维护和树立创客空间的良好形象,宣传空间的宗旨,维护空间的声誉,宣传创客精神,以实际行动扩大空间的校内影响力。

六、项目资格的丧失。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将失去申请创客空间项目资格:

1.严重违背校规校纪或创客空间管理办法;

2.给创客空间造成重大损失;

3.累计半年不能分担空间任何类型的公共服务工作。

七、创客空间的活动包括:

1.开展创客活动。具体形式包括创客公开课、创客分享会、创客工作坊、创客训练营、创客马拉松比赛、创客挑战赛、创客集市等等,以及其它有助于创客空间发展的活动;

2.技术研究与培训;

3.项目研究与开发。

八、项目包括:NPU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创客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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