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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自编实习教材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1-12-15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编实习教材使用的管理,规范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所有实践类课程的自编教材。

第二章 责任划分

第三条 中心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协调、监督中心教材使用管理。

第四条 中心教学秘书:负责教材的印制、登记并发放到各教学部门。

第五条 各教学部长:负责教材的修订、每学年教材需求数量核、教材领取和使用。

第三章 印刷流程

第六条 中心所有实践类课程教材由中心统一印制。

第七条 各教学部长根据实习要求修订本部门实习教材,清点教材数量,依据教学实际情况,于每年7月确定下一学年需印制的教材数量并提交《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实习教材印刷申请表》(附件1),报中心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第八条 中心教学秘书根据申请报告,完成实习教材的印刷和发放。

第九条 各教学部长领取和使用教材。

第四章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2021128日起施行














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

实习教材印刷申请表

学  期


教学部门


序号

实习教材名称

预计实习人数

计划印刷数量

备注

1





2





3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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