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教学、科研服务工作有序进行,依据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暂行)》(办转字〔2018〕83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教字〔2019〕62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教字 〔2019〕63 号),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巡查内容
第二条 中心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和安全巡查工作。
(1)教学和安全巡查值班安排表由中心办公室下达,巡查人员由中心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两人组成,每周至少随机巡查两次。
(2)巡查工作完成之后,检查人员须如实在《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巡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中做好记录,签字后及时按要求归档。
第三条 教学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教师在岗,迟到等相关情况。
(2)检查师生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检查教师做到对学生安全告知履行情况与安全实习的责任落实情况。
(4)检查教师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当日情况。
第四条 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师生的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袖口、纽扣扣紧情况,长头发是否扎到帽檐内。操作过程中的有戴耳机、打电话、玩游戏等不安全因素规避情况。
(2)检查中心各部门及创新社区(基地)的设备使用、安全用电和环境卫生情况。
(3)检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第三章 通报整改
第五条 中心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对教学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通报中心和部长,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第六条 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对即时即改的问题当场改正;对不能即时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方案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检查人须如实在《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巡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做好记录并及时按要求归档。
第七条 经教育和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关责任人暂停工作,扣发安全考勤奖。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
巡查情况登记表
巡查时间 | 年 月 日 | 巡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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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部门 | 巡查内容 | 巡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正常 | 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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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教学部 | 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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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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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防护、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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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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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程 教学部 | 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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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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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防护、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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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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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加工 教学部 | 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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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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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防护、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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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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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加工 教学部
| 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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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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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防护、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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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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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部 | 科研生产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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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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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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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空间 | 设备、器械等物品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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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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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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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式赛车基地 | 设备、器械等物品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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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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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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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oMaster机甲大师基地 | 设备、器械等物品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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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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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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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创新基地 | 设备、器械等物品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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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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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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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碳小车基地 | 设备、器械等物品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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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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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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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心 | 安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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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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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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