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编实习教材使用的管理,规范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所有实践类课程的自编教材。
第二章 责任划分
第三条 中心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协调、监督中心教材使用管理。
第四条 中心教学秘书:负责教材的印制、登记并发放到各教学部门。
第五条 各教学部长:负责教材的修订、每学年教材需求数量核定、教材的领取和使用。
第三章 印刷流程
第六条 中心所有实践类课程教材由中心统一印制。
第七条 各教学部长根据实习要求修订本部门实习教材,清点教材数量,依据教学实际情况,于每年7月初确定下一学年需印制的教材数量并提交《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实习教材印刷申请表》(附件1),报中心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第八条 中心教学秘书根据申请报告,完成实习教材的印刷和发放。
第九条 各教学部长领取和使用教材。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
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
实习教材印刷申请表
学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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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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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习教材名称 |
预计实习人数 |
计划印刷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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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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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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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