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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1-12-15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细化和规范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各类国有资产在中心资源配置与调动效能与安全,推动和激励一流学科和综合改革的全力推进,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国资字〔2016〕394号),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所有国有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各部门和个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中心实行“四级”国有资产管理员制度。按层级分解落实国有资产责任,形成资产管理合力。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中心资产管理员对中心资产管理日常事务进行审核工作。

一级资产管理员: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对中心所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全覆盖监管。

二级资产管理员:中心资产管理员,负责对中心所有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审批工作,包括新增国有资产台账、调拔、报废等主要审批业务,配合学校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三级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掌握并了解本部门名下所有国有资产情况,对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四级资产管理员:国有资产实际使用人(所有教职工,含非编),负责对其名下所使用的资产日常管理,履行资产保管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按其性能等要求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蚀等工作,确保名下资产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现名下资产有故障、损坏、丢失等情况需及时报资产二级管理员处备案。其名下所有资产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编号。资产标签粘贴于设备显著位置,标签损坏后要及时补办。

第三章 资产建账要求

第五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国有资产须建议资产台帐: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仪器设备;

(二)一次性购置 100 件(含)以上,单位价值 400 元(含)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

对消耗性材料、维修时购入不能单独使用的设备附件附属设备,不论价值大小、使用年限长短,均不建立固定资产账。

第四章 资产交接

第六条 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凡属资产使用人的变更、调剂、置换情形应完成资产变动交接工作、填写附件1,在资产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内容的变更,各级资产管理员确认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资产处置

第七条 国有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拨(划转)、置换、报废报损等方式,使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擅自处置中心的国有资产。所处置的资产必须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固定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方可处置。

(一)资产处置原则

1. 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2. 资产最低使用年限:通用办公设备使用年限为 6 年;办公家具使用年限为 15 年。其他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原则上参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执行。

3. 对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进行处置。对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使用。

4. 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为报废,原则上不进行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等方式的处置。

(二)固定资产处置条件

1. 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故障频发,经鉴定,丧失使用价值,多次维修仍然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的。

2. 上级部门明确规定淘汰或不允许继续使用的;

3. 经技术鉴定无法修复或修复代价超过固定资产原值 50%以上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处置的情形。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流程

满足固定资产处置任一要求,由四级资产管理员填写处置申请表,三级资产管理员签字,经中心资产二级资产管理员鉴定审核后,均可申请固定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资产账面金额在 100 万以下的,由中心组织鉴定;100 万元(含)以上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鉴定。

1.待处置国有资产实物,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回收前,使用人必须保证其安全完整,严禁私自拆卸、变卖、丢弃。否则,学校不予进行销账和回收处理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如确因其他需求,需要留用相关零部件,使用人可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留用。

第六章

第八条 在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策调整而与其不一致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 所有教职工(含非编)办理离职、调动、退休手续前,须将名下国有资产按规定移交,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29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

教职工调动离职退休资产移交单

教师姓名


工号


部门


移交原因

£离职 £调动 □退休

移交资产清单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移交前存放地点

移交后存放地点





















移交人签字


时间:

领用人签字


时间: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时间:

中心资产管理员


时间: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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