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事故、危险废物、压力容器的管理,建立健全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消防安全、危险废物污染、压力容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中心对突发性事故的应对能力,确保消防、危险废物暂存和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发生突发性意外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维护和保障教职工健康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 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内容制定。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中心安全稳定领导小组
第四条 职责
(一)组长职责:党总支书记、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决定中心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副组长职责: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是中心安全应急处置的副总指挥,负责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
(三)成员职责: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是中心安全应急处置的成员,负责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 应急处置预案
第五条 处置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都有各自的特殊性,故其处置预案见附件。中心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见附件1,压力容器事故处理处置预案见附件2,危险废物事故处理处置预案见附件3。
第四章 有关应急部门或人员联系方式
第六条 有关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校消防、治安与交通安全组: 88492280
中心值班室:88430386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中心主任:88430378
中心书记:88430370
中心安全副主任:88430372
中心办公室:88430371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预案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预案自2021年11月29日起开始施行。